
023-81811988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
电解质销售公告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拟销售电解质一批,诚邀有意向采购单位报名参与竞价。
1.项目情况
电解质销售(约600吨)
2.交货地点及方式
交货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厂区内
交货方式:采购方自提
3.报价要求
3.1.报价规则
竞价人须按格式要求填写报价函并签字盖章
3.2.报价方式
竞价人将《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电解质销售报价函》填写完整,确保密封。
4.竞价文件开启方式、时间及地点
4.1方式:现场开启
4.2时间:2026年8月7日9:30
4.3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5.竞价保证金
2026年8月7日9:30前缴纳竞价保证金伍仟元整,非成交人在文件开启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价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价保证金者视为主动放弃本次竞价。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
银行:交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账号:500800009018010024731
6.竞价与合同授予
6.1.本次竞价最高价确定为成交人。
6.2.超过两家及以上报价均为最高报价,则最高报价的单位进行现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6.3.成交人在响应文件开启后5个工作日内,与销售人签署购销合同,此前交纳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作履约保证金。
7.响应文件的组成
7.1营业执照复印件
7.2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电解质销售报价函
7.3 竞价承诺书
备注: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加盖公司公章(鲜章),递交时所有响应文件打包为一个整体,统一提交。并在其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竞价人单位公章(鲜章)。
8. 响应文件的提交
8.1现场提交:各竞价人在2026年8月7日9:30前将响应文件现场提交到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四院二社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三楼会议室;电话:023-72207035)。
8.2邮寄提交:各竞价人在2026年8月7日9:30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四院二社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四楼供销部;电话:023-72207035)。
9.采购款结算
9.1结算方式:先款后货
9.2成交人与销售人签订销售合同1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向销售人支付5仟元履约保证金。
9.3合同执行过程中,成交人提货前,向销售人预付货款。如成交人不能按时交纳足额提货预付款,销售人可终止合同。
10.货物计量
用销售人厂区电子汽车衡称重,以磅单数据作为电解质购销结算依据。
11. 响应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扣除
11.1 若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销售人签署购销合同,销售人有权全额扣除成交人响应保证金。
11.2 若成交人签署购销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销售人将全额扣除成交人履约保证金。
12.提货时限及要求
12.1 成交人需按销售人要求,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货完毕,同时负责电解质堆放场地清场。
12.2如成交人未及时清场,按合同违约条款扣除成交人全部履约保证金。
13.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电话:023-81811952、023-81811989
邮箱:1551974451@qq.com、291950355@qq.com
附:1. 竞价承诺书
承诺书.docx
2.《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电解质销售报价函》
报价函.docx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