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3-81811988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
氟化铝采购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氟化铝采购采取竞争性比选方式采购,诚邀有资质的单位参与。
一、比选时间:2026年1月12日10:50
二、比选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3楼会议室
三、联系方式:023-72207035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
2026年1月7日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
氟化铝采购竞争性比选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名称及数量:氟化铝,105吨
1.2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1.3质量要求:符合国标GB/T4292-2017(AF-1)要求
1.4工艺要求:干法(AF-1)
1.5交货日期:产品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送到交货地点
1.6交货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四院二社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厂区内
1.7 运输方式:供方运输至我司厂区,运费由供方承担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产品检验报告
2.3在我司曾有质量不合格情况的单位取消本次响应资格。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响应文件提交
3.1时间:截止2026年1月12日10:50
3.2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3楼会议室
3.3请各响应单位将《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氟化铝报价表》填写完整,确保密封(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鲜章))随营业执照复印件、2个月内化验报告邮寄至我司,邮寄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四楼供销部;联系电话:023-72207035。快递封面注明:氟化铝文件)。
4.发布公告的媒介
4.1本次公告在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5. 比选时间、地点及方式
5.1比选时间:2026年1月12日10:50
5.2比选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3楼会议室
9.3比选方式:采用现场比选
9.4成交确认:最低价为成交价
6.响应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本次响应的单位需在2026年1月12日10:40前缴纳响应保证金100000.00元整(大写:拾万元整),账户名称: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银行:交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账号:500800009018010024731。非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在结果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
7.竞价与合同授予
7.1采购人按照“最低价成交”的评选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7.2超过两家及以上报价均为最低报价,则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现场二次报价(电话方式),最终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7.3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在公告结束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销售合同,此前交纳的响应保证金,直接转作履约保证金。
7.4若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扣除全部响应保证金并取消该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在采购人后期同类产品的响应权;同时由次低报价供应商顺位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8.安全声明
8.1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方相关安全规定。
9.其他事宜
9.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9.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9.3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4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要求: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供应商声明不存在限制响应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响应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行为;如响应文件存在虚假,采购人直接否决其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采购人可以取消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成交资格。
10.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电话:023-81811952、023-81811989
邮箱:1551974451@qq.com、291950355@qq.com
附:1.授权委托书、承诺书
承诺书.docx
授权委托书.doc
2.报价表
报价函.docx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