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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废铁销售公告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6/1/7 【字体: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

废钢废铁销售公告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计划组织公开销售一批废钢废铁,诚邀有意向采购单位报名参与竞价。

1.项目情况

废钢废铁销售

2.提货地点及方式

2.1提货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2.2提货方式:采购方自提(统装)

3.投标资质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500万以上资质单位。

3.3在我司曾有在废旧处置投标中和合同执行中,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的单位取消本次投标资格。

3.4本次招标采取资质后审方式。

4.投标截止时间

4.1请各单位将“投标资质”中相关材料复印件及报价函盖单位鲜章(尾附)填写好确保密封完整并盖单位鲜章邮寄至我司,邮寄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四楼供销部;联系电话:023-72207035。收件截止时间:202611210:20(以招标方签收到投标报价函时间为准快递封面注明:废钢废铁投标)

5. 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5.1开标时间:20261121030

5.2开标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3楼会议室

6.投标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需在2026112日上午10:2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整(大写:伍元整),账户名称: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银行:交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账号:500800009018010024731。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

7.竞价与合同授予

7.1销售方按照“最高价中标”的评选方式确定成交人。

7.2超过两家及以上报价均为最高报价,则最高报价的单位进行现场二次报价(电话方式),最终报价最高者为预成交人

7.3预成交人在响应文件开启后2个工作日内,与销售方签署销售合同,此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作履约保证金。

7.4若预成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销售方签订合同,销售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取消该预成交人在销售方后期同类产品的参与权;同时由次高报价单位顺位成为预成交人。

8.采购款结算

8.1结算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法。

8.2预成交人与销售方签订销售合同3个工作日内支付10万元履约保证金。

8.3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方每车提货过磅后,向销售方预付货款。如采购方不能按照销售方要求及时交纳足额提货预付款并提货,销售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9.提货计量、时限及要求

9.1用招标方厂区电子汽车衡称重,以磅单数据作为购销结算依据。

9.2合同签订2个自然日执行完毕,采购方及时清场并将现场卫生清扫干净。

9.3如因采购方未及时清场,按合同违约条款扣除采购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10.安全声明

10.1采购方必须遵守销售方相关安全规定。

11.其他事宜

11.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11.2所有响应文件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1.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盖鲜章的承诺书及盖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否则采购人的响应文件销售方不予受理。

11.4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要求:采购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12.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电话:023-81811952、023-81811989

邮箱:1551974451@qq.com、291950355@qq.com

附:1.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书承诺书、委托书(3).docx

2.报价函报价函.docx

   3.废钢废铁实物图片图片.docx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

20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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