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3-81811988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2026年1-6月桶装水供应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桶装水供应进行竞争性比选。为保证饮用水健康安全,择优选取具备资质的饮用水公司。
一、综合说明
(一)招标单位: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第一分公司桶装水供应服务项目
(三)项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四合村二社
(四)招标内容
1.采购标的: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桶装饮用水供应。
2.产品规格:桶装饮用水容量≥16L/桶,具体品类可选用天然矿泉水(符合GB 8537)、天然泉水或纯净水(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3. 采购数量:不设定具体采购数量(半年约4000桶),最终结算数量按服务期内实际配送数量为准。
4.配送响应:接到采购方送水订单后,24小时内完成指定地点配送,保障各用水点无断水情况。
(五)最高限价:14元/桶。
二、比选文件
(一)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料(证件)供采购方验证。
1. 比选文件包括:
1.1 清单报价表;
1.2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盖鲜章);
1.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4 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三、比选要求
1.供应商供应的桶装水必须是检查合格的产品,若因投标人水质量问题导致采购方人员发生身体不适或中毒现象,投标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供应商送水人员和车辆进入采购方公司时,必须遵守采购方厂区管理规定,非采购方原因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采购方概不负责。
3.供应商合同签订进场后缴纳食品安全抵押金1000元。该押金于合同效力终止时,双方结清所有货款,并采购方归还供应方所有水桶后无息退还。另水桶如有损坏或丢失招标单位按20元/桶赔偿(半年允许有20只水桶的损耗);
4.供应商每次获得采购方用水需求时,需在二十四小时内自行将桶装水送到采购方指定位置。未按规定时间送到的,每超三个小时,按100元(大写壹佰元)处罚;
四、评标、定标
(一)供应商自行报价,由采购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实行公开开标。
(二)比选单位的确定:最低价中标
(三)若第一中选人放弃,则按价格由低到高顺位到下一家中选,以此类推,不能超过招标最高限价。
(四)中选后3个工作日内未与采购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选。
五、报价范围
(一)根据竞争性比选公告要求,采取清单报价(含人工费、材料费、税费等全部该项目相关费用),需提供清单、单价。
(二)税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六、支付方式
(一)支付方式:按季度结算,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或提前结算,需双方事先确认。
(二)违约责任:供应商合同签订后不按约定的时间、数量、品种、方式履行。均视为违约,违约金为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七、比选文件要求
(一)以书面形式填写报价(清单及单价)
(二)比选文件一份,盖章后放在档案袋里密封,同时封装相关资质证明等投标资料。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比选文件无效,作废标处理:
1.标函未按规定时间密封送达的;
2.递交两份以上不同投比选文件的;
3.未对本竞争性比选公告所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了响应的。
八、比选时间安排
(一)供应商于 2025 年 12月29日 9:30 前将比选文件递交到国丰一分公司三楼会议室,并现场开启,逾期作废。
九、本竞争性比选公告是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由采购方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 凯 联系电话:023——72207018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国丰实业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十一、其他说明
附件:清单报价表
清单报价表.xls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