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招标公告 > 正文

2026年1-6月废编织袋招标公告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5/12/24 【字体: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

20261-6月废编织袋招标公告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计划组织20261-6月废编织袋招标,诚邀有意向单位报名参与竞价。

1.项目情况

20261-6月废编织袋销售

2.货地点及方式

交货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货方式:采购方自提

3.资质要求

3.1响应单位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提供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证

4.响应截止时间

4.1请各单位将“资质要求”中相关材料复印件及报价函盖单位鲜章(尾附)填写好确保密封完整并盖单位鲜章邮寄至我司,邮寄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四楼供销部;联系电话:023-72207035。收件截止时间:2025年122910:30(以招标方签收到报价函时间为准快递封面注明:废编织袋)

5. 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5.1开标时间:2025年12291040

5.2开标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3楼会议室

6.响应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本次响应的单位需在2025年1229日上午10:30前缴纳响应保证金200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账户名称: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银行:交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账号:500800009018010024731。未成交单位响应保证金在开标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

7.竞价与合同授予

7.1销售方按照“最高价成交”的评选方式确定成交人。

7.2超过两家及以上报价均为最高报价,则最高报价的单位进行现场二次报价(电话方式),最终报价最高者为预成交人

7.3成交方在结果公告2个工作日内,与销售方签署销售合同,此前交纳的响应保证金,直接转作履约保证金。

7.4成交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招标方有权扣除全部响应保证金并取消该成交单位在销售方后期同类产品的响应权;同时由次高报价单位顺位成交

8.采购款结算

8.1结算方式:先款后货

8.2成交方与销售方签订销售合同2个工作日内支付5万元履约保证金。

8.3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方每次提货前,向销售方预付货款。如采购方不能按时交纳足额提货预付款,销售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9.货物计量

用销售方厂区电子汽车衡称重,以磅单数据作为废编织袋购销结算依据。

10.提货时限及要求

10.1 2026630日前采购方需按销售方要求及时将废编织袋清场。

10.2如采购方未及时清场,按合同违约条款扣除采购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10.安全声明

11.1采购方必须遵守销售方相关安全规定

12.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四院二社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邮编:408000

电话:023-72207035

13.其他补充事宜

13.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13.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响应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3.3要求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不予受理。

13.4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响应单位声明不存在限制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行为;如响应文件存在虚假,销售方直接否决其响应文件;成交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销售方可以取消成交候选人或成交资格。

14.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电话:023-81811952、023-81811989

邮箱:1551974451@qq.com、291950355@qq.com

附:1.  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承诺书、委托书.docx

2.废编织袋销售报价表报价表.docx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 

                       2025年1224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返回顶部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