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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季度残阳极销售公告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计划组织2026年1-3月残阳极销售,诚邀有意向单位报名参与竞价。
1.项目情况
2026年1-3月残阳极销售
2.交货地点及方式
2.1交货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2.2交货方式:采购方自提(统装)
3.报价要求
3.1.报价规则
意向采购方须按格式要求填写报价函并签字盖章。
3.2报价方式
意向采购方以我司提供的报价函填写相关信息(尾附),填好后密封于信封中,于2025年12月29日10:50前邮寄至我司,以我司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四院二社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四楼供销部;收件人:供销部;联系电话:023-72207035,快递封面注明:残阳极文件)。
3.3.资质证明
意向采购方将营业执照复印件随报价函密封完整,一起邮寄至我司。
4.响应文件开启方式、时间及地点
4.1方式:现场开启
4.2时间:2025年12月29日11:00
4.3地点: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5.竞价保证金
2025年12月29日10:50前缴纳响应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未成交方在开标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响应保证金,成交方可将响应保证金抵缴履约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响应保证金者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响应。若成交方成交后不履行合同,销售方有权扣除全额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成交方在销售方同类型项目的后续投标。
6.竞价与合同授予
6.1销售方按照“最高价成交”的评选方式确定成交人。
6.2超过两家及以上报价均为最高报价,则最高报价的单位进行现场二次报价(电话方式),最终报价最高者为预成交人。
6.3成交方在结果公告5个工作日内,与销售方签署销售合同,此前交纳的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作履约保证金。
7.采购款结算
7.1结算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法。
7.2成交方与销售方签订销售合同2个工作日内支付20万元履约保证金。
7.3合同执行过程中,成交方每次提货前,向销售方预付货款。如成交方不能按时交纳足额提货预付款,销售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8.货物计量
用销售方厂区电子汽车衡称重,以磅单数据作为阳极碳块残阳极购销结算依据。
9.销售方银行账户信息
9.1账户名称: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
9.2银行:交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9.3账号:500800009018010024731
10.提货时限及要求
10.1合同执行完毕成交方及时将阳极碳块残阳极清场。
10.2如因成交方未及时清场,按合同违约条款扣除成交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11.安全声明
11.1成交方必须遵守销售方相关安全规定
12.其他补充事宜
12.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12.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成交方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2.3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地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销售方不予受理。
12.4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响应方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行为;如响应文件存在虚假,销售方直接否决其响应文件;成交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销售方可以取消成交候选人或成交资格。
12.5在我司有毁约情况的取消响应资格。
13.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电话:023-81811952、023-81811989、
邮箱:1551974451@qq.com、291950355@qq.com
附:1.授权委托书、承诺书
承诺书、委托书.docx
2.2026年1-3月残阳极销售报价表
报价表.docx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